院属各部门:
根据学院岗位聘用相关文件精神,学院岗位聘用人事代理人员名单如下:
助理级十二级岗位
助教 李淑娟 杨桃 张文亚
以上岗位聘用人员须履行岗位职责。聘期自2017年5月9日至2019年2月28日止,相关待遇从2017年6月起生效。
本聘用期内晋升聘用岗位、解除聘用合同等,则该聘用自行解除。
特此通知
上一条:关于教育部人文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邓丽萍等岗位聘用情况的通知赣信院发〔2017〕5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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