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信院发〔2014〕92号
院属各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文件改版涉及干部人事档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2]28号)和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改版工作的通知》(赣组字[2013]68号)文件要求,从2014年10月1日起,新形成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必须使用国际标准A4纸型(297mm×210mm),材料左边应留有25mm的装订边。不符合规范的人事档案材料按照规定不予入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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