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有关部门:
为了鼓励先进,树立榜样,决定在2018届毕业生中开展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系遵照执行。
一、评选范围
2018年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2.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体质测定合格;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爱护公物,讲文明,有礼貌;
3.勤奋学习,每学年成绩优良,在院期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总评在班级前20%;
4.在学院期间必须获得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称号。
三、评选比例
按本系学生总人数的10%推荐。
四、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1.各班组成由辅导员、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参加的学生综合测评小组,共同做好对每个学生的综合测评工作,切实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于2018年4月19日前,将本班优秀毕业生拟推荐名单报所在系。
2.各系成立以系书记为组长,辅导员、教师代表和学工干事为成员的优秀毕业生评审小组,根据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认真对各班上报名单进行审查,做到公正准确。
3.2018年4月20日前,各系召开系务会议,确定本系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纸质与电子材料和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同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4、2018年4月23日之前,学生工作处将各系推荐名单报分管的院领导,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报院党委会审批,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五、其它
1.请各系严格按照条件和规定时间,实事求是地进行评选,宁缺勿滥,如发现弄虚作假不合格者,经查实,即取消资格,不予补报。
2.要求各班级在学生返校信息采集期间完成班级的评议与推荐工作。
3.登记表一式一份,用钢笔或水笔认真填写。
特此通知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