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及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老师:
根据2019年8月29日江西省教育厅处室函件“关于转发《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做好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及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将按通知要求,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对申报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的政治审查、廉洁自律、师德师风、学术道德等情况进行审核。
二、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须在立项公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提交一份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的纸质申报材料。
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平台,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四、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可根据课题指南(有需要的老师,可到科研处查询)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的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五、申报条件
1.申报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报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3. 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 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支部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6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连续两年(指2018、2019年度)申请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0年度申报资格。
六、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科研处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