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学院相关文件的要求,我院已完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资助、学院奖助学金等评审工作,现对奖助学金发放做以下告知: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国家助学金:发放表已提交财务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一次性发放,预计一周内发放到位;国家助学金是分学期发放,一档困难学生2200元/学期、二档困难学生1650元/学期、三档困难学生1100元/学期,已发放到位。
2、退役士兵资助:
学费资助:已缴纳了学费的应征入伍学生和士官生,学费补偿于11月10日提交财务处,已发放到位。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本次发放时间从2019年秋季学期至2021年秋季学期,即: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共计五个学期,人均1650元/学期,发放对象为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者社会扩招退役士兵,即:2017级、2018级、2019级、2020级、2021级持有退伍证的学生。发放表已提交财务处,月底之前发放到位。注意:以往学年已获国家助学金的退伍士兵,不足1650元按足额进行补发,已足额发放的同学不得重复享受资助。
3、学院奖助学金:按学期发放,学院奖学金一等750元/学期、二等600元/学期,三等400元/学期;学院助学金500元/学期,发放表已提交财务处,预计12月底前发放到位。
温馨提示:
1、每到奖助学金发放期间,就会有诈骗分子通过打电话、发短信或微信,冒充资助工作者,以发放奖学金、助学金、生活补助等名义,引诱学生和家长上当受骗。请同学们牢记:无论是哪个资助项目,都不会要求学生在电话中告知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验证码等信息,也不会要求缴纳任何费用或以“奖助学金发少了、发多了、发错了”为由要求在ATM机和网上银行进行操作,请同学们提高警惕!严防电话、短信诈骗!一定不要向陌生人汇款或透露自己卡号、密码!如遇类似情况,一律予以拒绝并及时向我中心报告。
2、所有奖助学金是由国家或学校出资用于奖励学生学习、改善学生生活的,因此获奖助学生收到资金后应当珍惜资助资源,若发现有请客吃饭,购买奢侈品等挥霍浪费行为的,除要求退回资金外,还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学工处监督举报电话:85274383。
3、所有获奖或资助项目均会发放至学生提供的建行银行卡中,如有问题反馈至学生资助中心,联系方式:邬老师0791-85271772,邮箱34793369@qq.com。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