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省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赣助中心〔2023〕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信院发〔2023〕76号)的工作要求,为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由各系申报,经院资助中心审核,院资助领导小组审定,本年度共有499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国家励志奖学金,现将获奖学生名单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2023年10月26日-11月1日)。
公示期内如对获奖学生及评审工作有异议,请通过信函、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向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QQ邮箱:
0791-85274383、85271772(学工处办公室)
34793369@qq.com
邬老师 农老师
0791-85274251(院纪检、监察办公室)何老师
学生工作处
二O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