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系、数字技术学院:
为进一步弘扬消费维权精神,推广消费维权先进事迹和经验,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我院将开展“江西省消费维权人物事迹经验推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广对象
全体教职工
二、活动时间
2015年1月10日-2月4日
三、推广条件
1.维权事例典型,维权事迹感人;
2.维权成果突出,维权方式合法;
3.维权事迹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维权行为对优化消费环境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四、材料提交要求及方式
符合条件的个人请按要求填写《“江西省消费维权人物事迹经验推广”推荐表》(见附件),每项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须展现典型事例、人物特性和社会影响力,要求内容准确,生动翔实,充分体现时代性、先进性、典型性;提供事迹相关电子照片2-3张、彩色免冠电子照片1张,照片大小1M以上。请各部门于2025年2月4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宣传部(赵颖 邮箱924984048@qq.com)。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