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赣信院发〔2010〕90号)及《关于学院聘用(人事代理)人员调入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赣信院发〔2013〕36号)文件精神,现将学院人事代理人员调入及岗位拟公开招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聘用制人事代理人员
二、资格条件
1.符合赣信院发〔2010〕90号文件规定资格要求者;
2.资历终算时间2015年12月31日。
三、2016年调入职数
1.人事编制已备案人员拟调入职数
实际参加竞聘总人数的80%。
2.人事编制未备案人员其岗位拟公开招聘职数
专任教师2个,辅导员2个,其他人员2个。
四、程序
1.个人申请
2.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3.考核
(1)申请人所在部门组织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和综合评议,写出评议意见;
(2)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院领导、院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测评,具体操作如下:
①个人在考核小组范围内进行述职。
述职内容:一述工作经历;二述从事岗位基本情况及业绩情况;三述对学院工作的认识;四述个人未来打算。述职时间:不超过六分钟。
②考核小组成员在听取述职报告和查阅个人业绩材料的基础上进行评议。
4.材料汇总,资格复审;
5.党委根据部门评议意见、考核小组评议意见及申报人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研究确定;
6.审批人员为已在省编办进行了编制备案人员,将直接办理调入相关手续;审批人员为未办理编制备案人员,所占岗位将列入学院年度公开招聘计划,报省人社厅批准后,按省人社厅规定的公开招聘程序参加社会公开招聘;省人社厅不批准公开招聘岗位的,取消该岗位的公开招聘。
五、时间安排
(一)11月20日—11月26日申报阶段
1.申请调入人员填写《申请调入人员审批表》(附件1)(附交电子文档)和《申请调入和岗位公开招聘人员业绩审查表》(附件3); 申请岗位公开招聘人员填写《申请岗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附件2)(附交电子文档)、《申请调入和岗位公开招聘人员业绩审查表》(附件3),并附相应材料到相关部门审核后交所在部门。
2.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议,签署评议意见后统一上交组织人事处审核(同时附交电子文档)。
(二)11月27日—12月11日考核审查阶段
汇总申报材料、材料审核、述职测评。
(三)12月12日后
资格复审、学院党委研究确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有关要求
1.拟调入工作和公开招聘工作由学院党委负主体责任,统一组织领导,组织人事处具体实施,严格按照省人社厅及省编办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2.学院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贯穿整项工作始终,如发现有拉票等违反组织纪律的情况,应及时向学院纪检监察室反应,联系电话:0791-85274251。
特此通知。
附件:1.申请调入人员审批表
2.申请岗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
3.申请调入和岗位公开招聘人员业绩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