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有关部门:
根据学院公开招聘规定,对硕士研究生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确定是否录用。目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和院聘(人事代理)硕士研究生陆续在1月30日至2月28日试用期满,请各相关部门根据其本学期表现进行综合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被考核人员
公开招聘和院聘(人事代理)硕士研究生名单
环境工程系:周春枝 张潇珑 杨艳 杨世安 万苗旺
计算机技术系:陈德明
电子工程系:万超超
电子与商务管理系:张琛 张竞华
社会体育系:窦鑫 魏俊
信息技术中心:石良玉
计划财务处:何韧
二、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综合表现。特别是工作态度、工作责任心、完成任务能力及学院大局意识等。
三、考核办法
1.被考核人向所在部门提交个人工作总结及续聘申请书面材料。
2.所在部门组织同行评议。
3.在个人总结、同行(学生)评价、教务科研(督导)学工处等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所在部门对被考核人进行综合评价,提出书面考核意见、考核等次和是否续聘建议(见附件)。
4.党委进行审定。
四、时间安排
1.院属相关部门提前组织安排考核评议和综合评价工作,并于2015年1月21日前统一将本部门被考核人的《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见附件)、个人工作总结、续聘申请书等材料交组织人事处。
2.2015年1月22日以后,学院召开党委会议审定。
五、其它说明
鉴于一学期工作即将结束,相关系部须参照以上办法对2014年新院聘人事代理(本科学历)的教师和辅导员进行学期考核和评价。
附件: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