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
根据学院《关于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实施方案》,举办《我与我的学生们》教职工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演讲主题
《我与我的学生们》,讲述在教育教学,生活工作中与学生的生动感人故事,弘扬立德树人的教师风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演讲要求
要求故事生动,普通话标准不作要求。
要求真情实感,主题力求深刻。
要求叙述流畅,少些议论升华。
要求平实与生活化,不追求浮夸与渲染。
演讲时长不超过8分钟。
三、比赛组织
报名:各支部选派一位教职工参赛,名单请于12月5日前报宣传部。
比赛时间:12月9日下午2点30,地点:教学楼学术报告厅。
评委:由团委选派各系学生与院领导及相关处室教师共同担任。
奖励:按学院规定给于物质与精神奖励。
宣传部
二0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