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信院发【2015】48号
院属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江西省开展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5〕11号)文件精神及《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申报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办法(试行)》(赣信院发〔2015〕28号)文件规定(以上文件均见校园网组织人事处页面政策法规中或江西省教育厅相关网站)。现就我院2015年高校教师资格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申报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严格按照高校教师准入及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二、申报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条件
申报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必须符合《关于2015年江西省开展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5〕11号)文件规定的身份条件、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教育教学能力条件等。
三、组织实施
1.申报认定工作由组织人事处组织协调及申报,具体环节由各相关部门实施。
2.思想品德情况由申报人所在系部或所任课系部组织评议鉴定并填写思想品德鉴定表;普通话水平由学院普通话测试站组织测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由教务处牵头、各系部成立评议小组组织听课评议;岗前培训由教务处组织实施;体检由组织人事处统一安排。
3.网络报名和现场确认等均按照《关于2015年江西省开展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5〕11号)文件执行。
四、申报认定工作安排
1.申报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自行向所在系部或所任课系部提交书面申请书(4月20日前完成);
2.所在系部同意申报后,将名单报组织人事处,学院组织进行申报资格审查(4月20日—5月5 日完成):
①申报人员自主进行网络报名;
②申报人员向所在系部提供《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申报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办法(试行)》(赣信院发〔2015〕28号)文件规定的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
3.各系部初审本系部申报认定人员的资格及材料,汇总后交至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5月5日前完成);
4.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评议:
①各系部评议小组对审查通过申报认定资格人员进行思想品德鉴定;
②由教务处牵头、学院各系部评议小组对审查通过申报认定人员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5.教务处将《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统一交组织人事处;各系部汇总申报认定人员其它材料至组织人事处(5月6日—5月30日完成)。
五、时间安排:按工作日程安排表进行。
附件:2015年高校教师资格申报认定工作日程安排表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