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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江西省教育厅2009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08-06-05    部门:    点击:[]

院属各单位:

江西省教育厅2009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为了进一步组织好我院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与资助办法

省教育厅科技计划项目按研究类别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资助额度:基础研究项目0.5-1万元/项,应用研究与试验发展项目1-5万元/项。按资助强度不同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一般项目0.5-2.5万元/项,重点项目3-5万元/项。重点项目必须是与国家和江西经济建设密切相关的应用研究与试验发展项目,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和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前景。

江西省高校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条件为高校35周岁以下的人员(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者),主要资助高校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每个项目资助一般在2万元以内,按照一般项目进行管理。

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条件为省经贸委和省教育厅批准建立的6个产学研合作示范(培育)基地(赣经贸技术发〔2007〕86号)的人员,主要资助产学研合作示范培育基地内围绕企业的重大需求开展联合攻关,必须和企业联合申报,每个项目资助一般在20万元以上,由省教育厅和省经贸委联合资助,项目管理按照省经贸委和省教育厅联合发文执行。

二、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

1.选题符合社会经济及科技发展的需求。

2.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和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具备一定的研究条件和研究基础;研究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最长为5年。

3.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学校在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学风端正,信誉良好,在科技项目中承担科学研究工作的核心任务和发挥主要作用。已承担省教育厅科技项目而尚未完成者,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省教育厅委托项目除外)。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只能申请1项。

4.研究人员参加(含申请)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的数量累计不得超过3项。

5.研究队伍结构合理,能保证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6.已经在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中立项的项目,请勿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

1.《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江西省教育厅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江西省教育厅产学研合作项目申请书》一式七份。

2.“江西省教育厅2009年度科技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注意所填内容必须与“项目申请书”相关内容一致。

3.所有申请书及汇总表可到“校园网|科研处”下载,并将所有电子稿发送至:jxcia_ky@126.com。

四、申报截止时间

2008年6月25日,逾期不受理。

科研处

二○○八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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