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为确保我校假期校园的安全稳定,现将有关暑假安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全教育、组织安全大检查
学院各部门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治安、交通、消防、游泳、饮食卫生、用水用电、旅游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防止治安、交通、人身伤害等事故的发生;“管好自己的人 看好自己的门”,假期前学院各部门要组织人员对本单位的治安、消防、用电、用水、卫生等开展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予以整改。
二、安排假期值班人员
假期里,各部门要安排好值班人员,坚持“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值班责任制,重点部门、部位和实验室、计算机房、学生公寓、存有贵重物品的场所等要落实专人管理。具体管理人员安排情况各部门落实后报保卫处。
三、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1、各部门必须将在假期中不使用办公室、实验室、机房的门、窗、电源等关闭,并加贴封条,如有急事需开门的,应及时通知楼卫值班人员。
2、水、电主管部门要对全校的水电线路作一次全面的检查,以保证假期校内水、电线路的安全畅通。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以保证及时维修和处置突发事故。
3、公物出门须凭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放行条,并注明名称、数量,经门卫、楼卫检查后放行;学生的私物出门,凭学生所在楼的宿管员签字后由班主任或所在系的公章和学生证等有效证件。
4、综合楼、老教学楼的开放时间每天为7:00至19:00。携带物品进出的,应自觉配合楼卫检查。对可疑物品,楼卫有权作暂扣处理。
5、学院与气象台的边门问题望能在假期之前得到解决。
四、加强宿舍安全管理
1、对暑假仍需留住学校的学生,最好安排集中居住、集中管理,学生管理部门要落实好各项措施,加强管理,确保安全。
2、留校学生、临时工、民工在宿舍内不得使用电炉、煤油炉、酒精炉、煤气炉、电饭煲、电茶壶、电磁炉、热得快等电热器具,也不得私拉电线照明和使用蜡烛照明,一经查获,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假期中要严格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加强值班力量,学生凭学生证进出公寓,学生宿舍一律不得留宿外人,回家或外出旅游的学生不得将现金、电脑等贵重物品和重要证卡存放在宿舍内。
保卫处
2008-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