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征兵办的安排,今冬义务兵的征集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09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1岁,大专毕业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4岁;女青年为2009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19岁,大专毕业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3岁,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4岁。
二、征集对象和范围。男兵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各级各类院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女兵征集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校学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不含职高、技校、中专)。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院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10年毕业,本人自愿并且符合条件的,可批准入伍。依法应当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本人自愿并且符合条件的,可批准入伍,原就读学校应按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至退伍后一年准其复学。
三、征集条件。政审、体检条件与往年一样。
四、征集办法。在校学生可持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在院保卫处报名应征;已毕业离校的学生,应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后报名应征。
五、日程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 组织报名(10月20日至10月底)。10月下旬通过动员大会、校园网、广播、橱窗、传单、横幅、板报等形式鼓动宣传,有意愿的同学持证件到院保卫处报名。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11月1日至12月底)。11月6日以前完成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情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11月8日开始政治审查工作至11月底; 12月上旬审定新兵名单; 12月10日至31日运新兵。
望有志于投身绿色军营的大学生踊跃报名应征,砥砺品行,完善自我!
保卫处
2009-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