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我国的首个国家宪法日,学院二百多名年满十八周岁的学生汇聚一起举行成人仪式,他们举起右手向国旗庄严宣誓,做一个知法守法的社会主义好公民。院党委副书记孙远光出席并讲话。孙副书记介绍了国家宪法日的基本情况,希望同学们知法、懂法,完善人格,学好本领,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青春和才华。随后举行宣誓仪式,同学们面对鲜艳的五星红旗,举起右手,向国旗庄严宣誓: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中华民族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为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而奋斗终生,做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好公民。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此前,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设立国家宪法日,同时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强调要加强宪法实施,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成人仪式也是学院开展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活动之一。
宣誓仪式现场
院党委副书记孙远光发表讲话
向国旗庄严宣誓
签字仪式
江西教育电视台报道了宣誓仪式